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社會行政 社會工作
第2題
請說明「任務中心取向」(task-centered approach)的基本概念與實務處 遇規劃。(25 分)
題目
請說明「任務中心取向」(task-centered approach)的基本概念與實務處 遇規劃。(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任務中心取向(task-centered approach)由 Reid 與 Epstein 於1970年代發展,屬於短期、結構化、目標導向的處遇模式。此模式假定案主具有解決問題的能力,工作者與案主共同界定目標問題,並透過具體任務的執行與檢核,逐步降低問題對生活的干擾。
- 二、核心要素包括:明確且有限的目標問題、時間限制(通常為六至十二週)、口頭或書面契約、案主與工作者各自承擔的任務,以及持續監控與結案追蹤。其理論基礎融合問題解決、認知行為與系統觀點,強調案主參與、賦權及實證評估。
- 三、處遇規劃的流程依序為:接案與評估、問題澄清與優先排序、將問題轉為具體目標、設計任務與因應障礙、簽訂契約、執行與監控,以及結案與維持成果。目標宜可觀察、可衡量,任務須符合案主能力與資源,並隨進展調整。
- 四、任務設計應分階段、具體可行,兼顧案主任務與工作者任務。例如失業案主可先完成履歷、演練面試、每週投遞定額職缺;工作者則連結就業服務、安排模擬面試。過程中運用增強、問題解決與預防復發,提升案主的自我效能。
- 五、此取向適用於問題明確、動機較高、可短期處遇的案主;若遇危機、嚴重精神疾病、複雜創傷或高風險家庭,應先穩定安全並整合其他服務。其限制包括可能過度技術化、忽略結構性壓迫,實務上須結合生態觀點與文化敏感度。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