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新聞(選試英文) 新聞學(包括編輯採訪實務與新聞法規)
第1題
有關「共同管制(co-regulation)」,請回答以下問題: 何謂「共同管制」?請說明其定義,並說明加入「共同管制」後形成 的管制架構。(15 分) 我國共…
題目
有關「共同管制(co-regulation)」,請回答以下問題: 何謂「共同管制」?請說明其定義,並說明加入「共同管制」後形成 的管制架構。(15 分) 我國共同管制機制中,優先論述的議題有那些?(1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共同管制的定義:共同管制(co-regulation)是指由政府設定法制框架與最低標準,再由產業團體、專業組織與公民社會共同訂定並執行行為規範的治理模式,介於國家直接管制(command and control)與純粹自律(self-regulation)之間。其特徵為責任分擔、程序透明、課責可追溯;政府保留最終監督與介入權,避免自律失靈時無人負責。
- 二、加入共同管制後形成的管制架構:典型上呈三層結構。第一層為法律層,由立法機關訂定通訊傳播基本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等,明定義務與罰則;第二層為獨立監理機關,我國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NCC),負責核照、評鑑、換照與爭議裁決;第三層為自律層,由媒體事業、公協會與新聞評議組織訂定倫理規約、更正與答覆機制。三層之間以協商、備忘錄與定期報告相互連結。
- 三、我國優先論述的議題(一):首推網路平台問責,包括平台對不實資訊、詐騙廣告的處理義務、透明度報告與申訴救濟管道;其次為新聞與廣告分際,要求置入性行銷、業配與贊助內容明顯標示,以維護編輯獨立與閱聽人知情權。
- 四、優先議題(二):兒少保護與有害內容分級、演算法透明與推薦機制揭露、事實查核與爭議訊息治理的協力網絡,以及新聞從業人員勞動條件與編輯自主的保障。此類議題法律難以細緻規範、產業最接近資訊,正適合以共同管制補足。
- 五、限制與建議:共同管制易生管制俘虜、自律組織代表性不足、成效難以量化等問題。建議明定政府介入的觸發條件與期限、公開自律規約與執行報告、納入外部公民與學者代表,並建立定期評估與退場機制,使責任分擔不流於責任稀釋。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