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民法

第25題

密封之遺囑,遺囑執行人,知悉遺囑人死亡時,未將遺囑開視於親屬會議或法院公證處者,該遺囑之效力為何?

題目

密封之遺囑,遺囑執行人,知悉遺囑人死亡時,未將遺囑開視於親屬會議或法院公證處者,該遺囑之效力為何? A. 有效 B. 無效 C. 效力未定 D. 得撤銷

官方答案

  • 答案:A. 有效

解析

密封遺囑之開視,係遺囑人死亡後為確認遺囑內容所設之程序。遺囑執行人未依民法第1213條會同相關人員開視,僅屬程序違反,不影響已依法定方式成立之遺囑效力。故該遺囑仍屬有效,A正確;無效、效力未定或得撤銷均無法律依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