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租稅各論
第24題
依現行房屋稅條例,關於免徵房屋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現行房屋稅條例,關於免徵房屋稅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 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私有房屋,免徵房屋稅 B. 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完成財團法人登記,其供校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免徵房屋稅 C. 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私有房屋,免徵房屋稅 D. 各級政府機關及地方自治機關之辦公房屋及其員工宿舍,免徵房屋稅
官方答案
- 答案:A.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 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私有房屋,免徵房屋稅
解析
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受重大災害之房屋,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未達5成者,僅減半徵收房屋稅;須毀損達5成以上,才屬免徵。因此A所稱3成以上即免徵,與規定不合。B部分,經立案並完成財團法人登記之私立學校,其供校舍或辦公使用之自有房屋,屬明定免徵範圍;C無償供政府機關公用或供軍用之私有房屋,亦免徵;D各級政府機關及地方自治機關之辦公房屋及員工宿舍,同列免徵。故錯誤者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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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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