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16題
甲公司面對一項法律訴訟,該公司法律顧問評估有10%之機率會勝訴而不會有成本,90%之機率會敗訴,可能的賠償金額在$1,000,000~$6,000,000 之間…
題目
甲公司面對一項法律訴訟,該公司法律顧問評估有10%之機率會勝訴而不會有成本,90%之機率會敗訴,可能的賠償金額在$1,000,000~$6,000,000 之間,其機率分布如下:金額機率$1,000,00010%$3,000,00075%$6,000,00015%則甲公司有關該訴訟之會計處理為何? A. 應認列負債準備$2,700,000 B. 應認列負債準備$3,000,000 C. 應認列負債準備$3,250,000 D. 應認列負債準備$1,000,000,並附註揭露或有負債$5,000,000
官方答案
- 答案:B. 應認列負債準備$3,000,000
解析
訴訟敗訴可能性90%,屬很有可能發生之現時義務,應認列負債準備。依IAS 37,單一義務之最佳估計通常為最可能結果;各金額機率中$3,000,000機率75%最高,故認列$3,000,000。按期望值計算雖為$3,250,000,但那是群體概念,不適用單一訴訟之最可能結果,故選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