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4題

甲公司5 月1 日收到客戶清償貨款所開立面值$400,000,附息6%,3 個月到期之票據乙紙,因公司急需現金故在6 月1 日持該票據至銀行貼現,貼現率12%,…

題目

甲公司5 月1 日收到客戶清償貨款所開立面值$400,000,附息6%,3 個月到期之票據乙紙,因公司急需現金故在6 月1 日持該票據至銀行貼現,貼現率12%,該票據貼現附有追索權。8 月1 日銀行通知開票人拒付,並收取拒絕證書費$300。試問該公司於8 月1 日應認列之「催收款項」金額為: A. $397,880 B. $400,300 C. $402,300 D. $406,300

官方答案

  • 答案:D. $406,300

解析

票據到期值=面額$400,000+利息$400,000×6%×3/12=$406,000。6月1日貼現,距到期尚有2個月,貼現息=$406,000×12%×2/12=$8,120,貼現可得金額=$406,000-$8,120=$397,880。惟8月1日開票人拒付,因貼現附有追索權,公司須將票據本息連同銀行收取之拒絕證書費一併轉列對顧客的債權,故「催收款項」=$406,000+$300=$406,300。A的$397,880是貼現時實收現金,並非拒付後應向顧客求償之金額;B漏計票據利息;C則誤將利息與費用重複計算。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