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13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與相關法規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何者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課徵遺產稅?①死亡前已與其子離婚之媳婦 ②父母…
題目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與相關法規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何者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課徵遺產稅?①死亡前已與其子離婚之媳婦 ②父母 ③大哥④弟媳 ⑤叔父 ⑥女兒 A. ②③④⑤⑥ B. ①②③④⑥ C. ②③④⑥ D. ②③⑥
官方答案
- 答案:C. ②③④⑥
解析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配偶、民法第1138條及第1140條所定各順序繼承人,以及各順序繼承人之配偶之財產,應視為遺產課稅。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大哥、女兒分別為兄弟姊妹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均屬繼承人;弟媳為繼承人之配偶,亦在範圍內。媳婦已與其子離婚,非繼承人之配偶;叔父非各順序繼承人,均不列入。故為②③④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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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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