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24題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0 條之2 規定,為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優勢,鞏固我國產業全球供應鏈地位,於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符合規定條件者,得…

題目

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10 條之2 規定,為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優勢,鞏固我國產業全球供應鏈地位,於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符合規定條件者,得就當年度投資於前瞻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的多少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 A. 25% B. 5% C. 30% D. 50%

官方答案

  • 答案:A. 25%

解析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2規定,於我國境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之公司,符合一定條件並經核准者,得就當年度投資於前瞻創新研究發展支出金額2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且抵減金額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為限。故本題應選25%,即A。B之5%係購置先進製程設備支出之抵減率,C之30%為抵減上限,D之50%非條例所定比率,均非本題所問之研發支出抵減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