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6題
A 銀行113 年7、8 月份營業稅資料如下:利息收入4,500,000 元,出售金條收入(銷售額)3,000,000元。此外,動產、不動產等出租收入(銷售額)…
題目
A 銀行113 年7、8 月份營業稅資料如下:利息收入4,500,000 元,出售金條收入(銷售額)3,000,000元。此外,動產、不動產等出租收入(銷售額)1,200,000 元,手續費收入(銷售額)800,000 元,申請改按一般稅額計算營業稅,各項相關業務購置進貨貨物或勞務之進項稅額為80,000 元,假設無留抵稅額,請計算本期營業稅應納稅額? A. 308,200 元 B. 457,400 元 C. 307,400 元 D. 432,600 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307,400 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