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會計 政府會計

第20題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有關資產交換之規定,甲機關將已閒置的行政大樓,參與民間業者主導辦理的都市更新計畫。該行政大樓建坪12,500 坪,土地2,000 坪,土地及房…

題目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有關資產交換之規定,甲機關將已閒置的行政大樓,參與民間業者主導辦理的都市更新計畫。該行政大樓建坪12,500 坪,土地2,000 坪,土地及房屋的帳面金額分別為4,500萬元及10 萬元,都市更新計畫完成後,甲機關預計可分回大樓一棟(所有權狀10,000 坪),房屋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分別為8,000 萬元及2 億元,民間業者分回相同之辦公大樓已售出,出售價格為每坪120 萬元。分回後,甲機關再支出200 萬元辦理產權登記及大樓檢測等相關作業。甲機關分回的房地後,應認列的房地成本總金額為何? A. 120 億200 萬元 B. 120 億元 C. 2 億8,200 萬元 D. 4,510 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A. 120 億200 萬元

解析

資產交換具商業實質者應以公允價值衡量,換入房地成本=換出(或換入)資產公允價值+使資產達可供使用狀態之直接支出。民間業者分回之同型辦公大樓已按每坪 120 萬元售出,可作為分回房地公允價值之客觀證據:10,000 坪×120 萬元=120 億元;再加計產權登記及大樓檢測等 200 萬元,成本合計 120 億 200 萬元,故選 A。土地公告現值 2 億元、房屋現值 8,000 萬元及換出資產帳面金額 4,500 萬元、10 萬元,均非交換成本之衡量基礎。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