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會計 審計學

第10題

依審計準則500 號「查核證據」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審計準則500 號「查核證據」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股票或債券可視為金融工具存在之證明文件,惟檢查此等文件未必可提供有關所有權及價值之查核證據 B. 檢查期後應收款項收現之文件,可能提供與截止有關之查核證據,但無法提供與存在及評價有關之查核證據 C. 某個人或組織可能具有運用模型以估計無可觀察市場之證券公允價值所需專門知識,若受查者採用該個人或組織運用該專門知識所作之估計以編製財務報表,則該個人或組織即為管理階層專家 D. 若個人或組織僅提供受查者無法取得之非公開交易價格資訊,而受查者於本身之估計方法中採用此資訊,且查核人員以此資訊作為查核證據時,則非屬受查者對管理階層專家之採用

官方答案

  • 答案:B. 檢查期後應收款項收現之文件,可能提供與截止有關之查核證據,但無法提供與存在及評價有關之查核證據

解析

答案B。依審計準則500號「查核證據」,檢查期後應收款項收現之文件,除可提供截止(cut-off)相關證據外,亦能支持應收帳款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存在(確有債權)與評價(可收回性、減損)之查核證據,故B稱「無法提供存在及評價證據」為錯誤。A正確:有價證券文件證明存在,但未必證明所有權與價值。C正確:受查者採用具專門知識者之估計編製報表,該人即為管理階層專家。D正確:僅提供受查者無法取得之非公開價格資訊,不構成採用管理階層專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