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24題
有關會計事務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會計事務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成本會計事務,對於成本要素應詳細記錄及精密計算,並比較分析增減原因,除作為編製財務報告之用外,並提供內部管理依據 B. 機關裁撤時,無須立刻辦理結算工作,於會計年度終了一併辦理決算即可 C. 機關大宗財物之增減、保管、移轉,應隨時造具記帳憑證 D. 公營事業之會計事務,應採權責基礎記錄外,對於折舊、折耗、攤銷及用品盤存等損益事項,均須整理記錄
官方答案
- 答案:B. 機關裁撤時,無須立刻辦理結算工作,於會計年度終了一併辦理決算即可
解析
機關裁撤時,應即時辦理結算,而非延至會計年度終了一併辦理決算。此乃為使裁撤機關之收支、財物及債權債務能及早清理,避免責任不明。A項符合成本會計對成本要素記錄、分析及供管理運用之要旨。C項反映機關大宗財物增減、保管、移轉應隨時造具記帳憑證,以確保財物動態有憑。D項則為公營事業會計採權責基礎外,尚須就折舊、折耗、攤銷及用品盤存等損益事項加以整理記錄之規定,均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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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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