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0題

司法院就人民聲請解釋憲法,宣告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違憲,聲請人得如何續行其權利救濟之程序?

題目

司法院就人民聲請解釋憲法,宣告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違憲,聲請人得如何續行其權利救濟之程序? A. 就其原因案件請求再審或非常上訴 B. 請求國家賠償 C. 請求地方檢察署檢察官重啟調查 D. 聲請大法官作成實體判決

官方答案

  • 答案:A. 就其原因案件請求再審或非常上訴

解析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人民聲請解釋憲法,經大法官宣告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令違憲者,聲請人得據該解釋就其原因案件請求救濟,民事、刑事確定裁判分別提起再審或非常上訴,以除去違憲法令所造成的不利結果,故 A 正確。請求國家賠償須另有公務員違法侵害行為等要件,非該解釋直接賦予;檢察官重啟調查不屬對確定裁判的救濟途徑;大法官僅作解釋,不代為改判原因案件,B、C、D 均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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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