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24題
甲以第三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 條規定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為由,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嗣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後,向甲寄發檢舉不…
題目
甲以第三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4 條規定事業不得為競爭之目的而陳述足以損害他人營業信譽之不實情事為由,向主管機關提出檢舉,嗣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後,向甲寄發檢舉不成立通知書。依司法實務見解,該通知書之性質為何? A. 對人之一般處分 B. 事實行為 C. 行政指導 D. 行政命令
官方答案
- 答案:B. 事實行為
解析
依司法實務見解,人民向主管機關檢舉他人違法,僅是促請行政機關發動職權,檢舉人並不因此取得請求機關為特定處分的公法上權利。主管機關調查後函復「檢舉不成立」,只是向檢舉人說明調查結果的觀念通知,未對其權利義務產生任何規制效力,性質上屬事實行為,不得據以提起撤銷訴訟。A 一般處分雖針對特定或可得確定的一群人,但仍須發生規制效力;C 行政指導不含法效性;D 行政命令是抽象規範,三者都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