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25題
下列何者非屬認定行政契約之依據?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認定行政契約之依據? A. 約定行政機關所負之給付義務,目的在執行其法定職權者 B. 以公法上權利義務關係為契約之標的者 C. 締約雙方之主觀願望在於締結行政契約者 D. 約定事項中有顯然偏袒行政機關之情形者
官方答案
- 答案:C. 締約雙方之主觀願望在於締結行政契約者
解析
判斷是否為行政契約,應客觀地從「契約標的」與「契約目的」觀察:契約所設定、變更或消滅者是否為公法上的權利義務關係,以及行政機關所負給付義務是否在執行其法定職權、取代行政處分(行政程序法第135條、司法院釋字第533號參照)。當事人主觀上「希望」締結行政契約,並不具決定性,故 C 非認定依據。A、B 分別對應契約目的與契約標的;D 契約內容若明顯偏袒行政機關、跳脫私法自治的對等結構,學理上可作為輔助判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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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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