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4題
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撰寫一篇時事評論文章投稿於報紙的讀者投書專欄,在甲與報社間無特約之情況下,推定已授與該報紙得多次刊載之權利 B. 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一律為該著作公開發表後五十年 C. 甲在自家之小型家庭聚會時以吉他演奏音樂著作,不屬於著作權法上所稱的公開演出 D. 以拍攝影片之方式就原著作另為創作,所拍攝之影片為編輯著作,以獨立之著作保護之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在自家之小型家庭聚會時以吉他演奏音樂著作,不屬於著作權法上所稱的公開演出
解析
著作權法第3條第1項第4款定義「公眾」為不特定人或特定之多數人,但家庭及其正常社交之多數人不在此限。甲在自家小型家庭聚會彈奏吉他,聽眾屬家庭及正常社交範圍,非向公眾傳達,故不構成公開演出。A部分,依第41條,投稿於新聞紙、雜誌者,除另有約定外,推定僅授與刊載一次之權利,不是多次刊載。B部分,自然人的著作財產權存續於著作人終身及其死亡後50年,並非一律公開發表後50年。D部分,以拍攝影片就原著作另為創作屬改作,完成物為視聽著作,非編輯著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