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32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之行為或不行為義務? A. 自行拆除違建 B. 繳納罰鍰 C. 參加道安講習 D. 公司提交帳冊接受主管機關檢查
官方答案
- 答案:B. 繳納罰鍰
解析
B為非屬者。行政執行法所定「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執行」(第三章)係針對依法令或行政處分負有特定作為或不作為義務而設,例如自行拆除違建(A)、參加道安講習(C)、提交帳冊供檢查(D)均屬行為義務。至於繳納罰鍰,性質上為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歸由同法第二章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如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規範,並非行為或不行為義務。故B非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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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