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34題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終止行政執行之原因?

題目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終止行政執行之原因? A. 義務已全部履行或執行完畢者 B. 執行目的有難以實現之虞者 C. 行政處分或裁定經撤銷或變更確定者 D. 義務之履行經證明為不可能者

官方答案

  • 答案:B. 執行目的有難以實現之虞者

解析

B為非屬者。行政執行法第8條明定終止行政執行之事由:一、義務已全部履行或執行完畢(A屬之);二、義務之履行經證明為不可能(D屬之);三、行政處分或裁定經撤銷或變更確定(C屬之)。B所稱「執行目的有難以實現之虞」並非法定終止事由,執行目的暫時困難並不當然使執行終止,機關仍得續行或改採其他執行方法。故B非屬終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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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