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1題
關於訴願代理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訴願代理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每一訴願人委任之訴願代理人不得超過3 人 B. 訴願代理人有2 人以上者,應共同代理 C. 與訴願人有親屬關係者,得擔任訴願代理人 D. 訴願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如受特別委任,得撤回訴願
官方答案
- 答案:B. 訴願代理人有2 人以上者,應共同代理
解析
依訴願法規定,每一訴願人委任的訴願代理人不得超過三人;代理人就受委任事件得為一切訴願行為,但撤回訴願等行為須受特別委任才能為之;具有親屬關係的人也可以受委任擔任代理人,法律並未加以限制。至於代理人二人以上時,各得單獨代理訴願人,只有在委任人特別約定應共同代理時,才從其約定,因此「應共同代理」的敘述錯誤,選 B。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