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50 題可線上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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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關於行政裁量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裁量是法律所賦予行政機關自由決定之空間,法院不得審查 B. 決定裁量與選擇裁量是學理上對於行政裁量之類型化 C. 行政機關訂定裁量基準,係為避免裁量行使之歧異 D. 行政機關超出法定裁罰額度所為之裁罰,構成裁量逾越之瑕疵

參考解答

  • 答案:A. 裁量是法律所賦予行政機關自由決定之空間,法院不得審查

解析:裁量雖賦予行政機關判斷空間,但仍受法院合法性審查,法院得審查裁量是否逾越權限、濫用權力、違反比例原則或有不當連結,只是不得代替行政機關作成裁量,故 A 稱法院不得審查係錯誤。B 正確,決定裁量與選擇裁量為學理上的類型化;C 正確,裁量基準用以統一裁量行使、避免歧異;D 正確,超出法定罰鍰上限即屬裁量逾越。故選 A。

第2題

關於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法規範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如已有措施減緩受規範對象所受衝擊,不違反信賴保護 B. 人民對法規之修正,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C. 人民之信賴基礎以合法行政處分為限 D. 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無須考量信賴保護

參考解答

  • 答案:A. 法規範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如已有措施減緩受規範對象所受衝擊,不違反信賴保護

解析:信賴保護原則要求國家不得任意變更法規範,但為追求重要公共利益,經衡量法益後,採取緩衝措施(如過渡期限、補償)減輕衝擊,即不違反該原則。B錯誤:人民對法規修正同受信賴保護,惟保護強度較行政處分為弱。C錯誤:信賴基礎除合法行政處分外,尚包括合法行政契約、確定行政規劃、官方資訊等。D錯誤:違法行政處分撤銷時仍須斟酌信賴保護,得採取繼續適用、過渡期限等補救措施。

第3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處分效力消滅之情形? A. 對物處分之標的物滅失 B. 附解除條件之處分,條件成就 C. 行政處分之轉換 D. 行政處分被撤銷或廢止

參考解答

  • 答案:C. 行政處分之轉換

解析:行政處分效力消滅之原因包括撤銷、廢止(D)、附解除條件者條件成就(B)、期限屆滿、標的物滅失(A)等,均使處分失其效力。行政處分之轉換係依行政程序法第116條,將違法行政處分轉換為另一合法之行政處分,使原處分以轉換後之內容繼續存在,屬瑕疵之治癒方法,並非效力消滅,故選C。

第4題

國家考試閱卷委員所為評分之認定,其性質屬於下列何者? A. 行政監督 B. 判斷餘地 C. 直接強制 D. 行政指導

參考解答

  • 答案:B. 判斷餘地

解析:閱卷委員對申論題等評分所為之認定,涉及專業判斷與評分標準之適用,其性質屬於行政法上的「判斷餘地」,法院原則上尊重行政機關之專業判斷。A行政監督是指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之監督;C直接強制是行政執行手段;D行政指導為非強制性之勸告,均非評分認定之性質。

第5題

下列何者屬於公法性質之法律事件? A.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人民簽訂供電契約 B.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與寄件人間成立郵送關係 C.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獎勵人民從事藝文活動 D. 公物主管機關將人行道提供予人民從事藝術表演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公物主管機關將人行道提供予人民從事藝術表演

解析:人行道屬公物,主管機關同意人民在其上從事藝術表演,係就公物之使用所成立之公法上利用關係,故 D 為公法事件。台電公司與中華郵政公司均為公司組織,其供電契約與郵送關係屬私法契約;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為財團法人,獎勵藝文活動屬私法性質之給付行政。判斷關鍵在於機關是否立於公權力或公物管理之高權地位,而非僅看事務內容。

第6題

下列何種情形,人民有權請求行政機關為特定作為或不作為? A. 請求主管機關修築維護特定道路 B. 請求主管機關為文化景觀之登錄 C. 請求主管機關徵收其所有之土地 D. 請求因土地徵收所生之損失補償

參考解答

  • 答案:D. 請求因土地徵收所生之損失補償

解析:土地徵收之損失補償請求權,係法律賦予被徵收人之公法上請求權,人民得據以請求機關給付補償,故 D 正確。A 請求修築維護道路,通常僅屬反射利益,人民尚無請求權;B 文化景觀登錄屬主管機關文化資產保存之職權,人民申請僅具促請發動性質;C 徵收原則上由需用土地人基於公益需要申請、主管機關核准,非賦予一般人民請求徵收之權利。

第7題

教育部將其規劃完成之「直排輪競速世界盃運動比賽」業務委由新北市政府辦理,該事項稱之為: A. 自治事項 B. 委辦事項 C. 行政委託事項 D. 機關委託事項

參考解答

  • 答案:B. 委辦事項

解析:地方制度法第2條第3款規定,委辦事項係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之事務。教育部為中央機關,將其業務交由新北市政府辦理,新北市居於受委辦地位,故為委辦事項。自治事項係地方自行負責之事務;行政委託係依行政程序法第16條將權限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機關委託則為機關間之協助,均與本題不同。

第8題

關於行政機關之組織,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人事行政總處隸屬於考選部 B. 考選部隸屬於行政院 C. 銓敘部隸屬於行政院 D.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隸屬於考試院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隸屬於考試院

解析:依考試院組織相關法制,考選部、銓敘部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均隸屬於考試院,分別掌理考試、人事銓敘及保障培訓事項,故 D 正確。人事行政總處為行政院所屬機關,不隸屬考選部;考選部與銓敘部均屬考試院所屬部會,而非行政院。此題在測驗五院組織之歸屬,記住考試院下設考選部、銓敘部與保訓會即可。

第9題

地方制度法上所稱之去職,不包括下列何種情形? A.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休職之懲戒處分者 B.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撤職之懲戒處分者 C.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被罷免者 D.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被解除職權或職務者

參考解答

  • 答案:A.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受休職之懲戒處分者

解析:地方制度法所稱「去職」,包含撤職、降級、減俸、罰款等懲戒處分及被罷免、解除職權或職務等情形,但「休職」僅暫停職務,仍保留公務員身分,故不屬於去職。B、C、D 均屬去職情形。

第10題

人民不服交通部委任交通部公路局徵收之汽車燃料使用費,應以下列何者為訴願管轄機關? A. 行政院 B. 環境部 C. 交通部 D. 交通部公路局

參考解答

  • 答案:C. 交通部

解析:依訴願法第4條第2項:對於委任機關所為之處分不服者,應向委任機關提起訴願。本題中汽車燃料使用費係由交通部委任公路局徵收,屬委任機關處分,訴願管轄機關為委任機關即交通部。選項A為中央最高機關,非委任機關;選項B環境部非主管機關;選項D公路局為受委任機關,非訴願管轄機關。

第11題

下列何者未涉及行政機關管轄權之移轉? A. 權限委任 B. 權限委託 C. 上級機關行使干預權 D. 職務協助

參考解答

  • 答案:D. 職務協助

解析:管轄權移轉,是指原機關將其權限的一部分或全部,移由他機關行使。權限委任(行政程序法第15條)與權限委託(同法第16條),都屬於管轄權移轉;上級機關行使干預權而代行處理時,原屬下級機關的權限改由上級機關行使,也涉及管轄權變動。職務協助(同法第19條)只是機關之間就個案相互提供人力、資料等協助,管轄權仍歸原機關,並不發生移轉,因此選 D。

第12題

訴願審議程序進行中,訴願委員中公正人士甲因故辭任,關於該訴願委員會組成及其決定之適法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甲缺額由機關內職員乙遞補,公正人士人數仍超過訴願委員總數二分之一,訴願委員會組織合法 B. 甲缺額由乙公正人士遞補,委員單一性別皆超過三分之一,訴願委員會組織合法 C. 若無人遞補甲,尚不影響訴願委員會之合法組成,訴願決定仍合法 D. 案件審議進行中,因甲之辭任,訴願審議委員會即欠缺公正、公平性,訴願決定應屬違法

參考解答

  • 答案:D. 案件審議進行中,因甲之辭任,訴願審議委員會即欠缺公正、公平性,訴願決定應屬違法

解析:依訴願法第72條,訴願委員缺額由遞補人選填補,委員會組織仍合法;公正人士人數超過總數二分之一且單一性別不超過三分之二即合法。公正人士辭任不代表委員會欠缺公正公平,選項D敘述錯誤。選項A、B符合法定遞補與性別比例;選項C依訴願法第73條第2項,委員缺額未遞補仍達法定人數,組織仍合法。

第13題

依司法院解釋,關於公務人員權利救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對於公務人員不當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不得提起行政訴訟之救濟 B. 公務人員僅受服公職權之基本權利保障 C. 公務人員認其權利遭受違法侵害,得依相關措施與爭議之性質,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不因其身分而異其保障 D. 業務性質特殊機關之公務人員,亦應享有與一般公務人員相同之服勤時間與休假制度3601

參考解答

  • 答案:C. 公務人員認其權利遭受違法侵害,得依相關措施與爭議之性質,提起相應之行政訴訟,不因其身分而異其保障

解析:司法院釋字第614號、第745號解釋闡明:公務人員雖具特殊身分,但基本權受侵害時,得依相關措施與爭議性質提起相應行政訴訟,不因身分而異其保障。選項A錯誤,公務人員得就不當管理措施提起救濟;選項B錯誤,公務人員享有服公職權以外之基本權;選項D錯誤,特殊性質機關服勤休假得依法另定,不必與一般相同。

第14題

關於公務員懲戒處分之類型,下列何種類型不得適用於政務人員? A. 免除職務 B. 記過 C. 減俸 D. 罰款

參考解答

  • 答案:B. 記過

解析: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14條及公務員懲戒法第7條,政務人員懲戒處分僅有免職、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不適用記大過、記過、申誡等輕微處分,亦不適用罰款。政務人員因職位特殊,懲戒類型較一般公務員簡化,記過不在適用範圍內。選項A免除職務即免職、C減俸、D罰款(一般公務員適用)均不符題意。

第15題

有關政務人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民選之里長非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所稱之政務人員 B. 考試院考試委員為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所稱之政務人員 C. 政務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 D. 政務人員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參考解答

  • 答案:D. 政務人員適用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解析: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第2條第1項但書:政務人員不適用本法規定(僅適用第10條政見發表等部分)。選項A正確,里長為民選非政務人員;選項B正確,考試委員為政務人員;選項C正確,政務人員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16題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任用法之適用對象? A. 地方法院書記官 B. 少將 C. 內政部部長 D. 直轄市議員

參考解答

  • 答案:A. 地方法院書記官

解析: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條:本法適用於機關依法任用之公務人員。地方法院書記官為司法人員,依司法人員人事條例任用,但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3條準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相關規定,屬適用對象。少將為軍職人員,適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長為政務人員,適用政務人員相關法規;直轄市議員為民選公職人員,不適用任用法。

第17題

有關公務員之服從義務,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務員如認長官命令違法,得自行決定是否向長官報告 B. 長官如認命令並未違法,並以口頭確認,公務員即應服從 C. 長官之命令違反刑事法律,如經其書面確認,公務員仍應服從 D. 公務員如認長官命令違法,請求其以書面下達,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命令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公務員如認長官命令違法,請求其以書面下達,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命令

解析: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公務員認長官命令違法,得以書面陳述理由請求變更或撤回;長官以書面命令執行,公務員應服從,長官拒絕書面下達視為撤回命令。選項A錯,應以書面陳述非自行決定;選項B錯,須書面確認始應服從;選項C錯,命令違反刑事法律不得服從,書面確認亦不改變違法性質。

第18題

關於公物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公物在公權力支配之下,且為國家機關所有 B. 警車為供行政主體自己內部使用之行政用物 C. 道路、橋樑等公物之成立,僅得經由法律行為創設 D. 臺北市所持有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為公物

參考解答

  • 答案:B. 警車為供行政主體自己內部使用之行政用物

解析:公物依公有財產分類,分為公用財產(供公共使用)與非公用財產(供機關使用)。警車屬供行政主體內部使用之行政用物,屬非公用財產,故B正確。A錯誤在於公物不限於國家機關所有,地方政府亦得所有。C錯誤在於公物之成立除法律行為外,亦得基於事實行為(如長期供公共使用)而成立。D錯誤在於持有民營公司股票屬私權財產,非公物。

第19題

有關行政規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臺灣高等法院就院內書記官事務分配事項,得訂定行政規則 B. 行政規則之訂定無須有法律之授權 C. 行政規則得由原發布機關廢止之 D. 行政規則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刊登於政府公報

參考解答

  • 答案:D. 行政規則均應由其首長簽署,並刊登於政府公報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57條,法規命令須刊登政府公報,行政規則僅須「發布」(如刊登機關公報、網站公告),非必須刊登政府公報,亦非均須首長簽署(得授權副首長或主管)。A正確:法院行政事務得訂行政規則(司法院書記官事務分配辦法即例)。B正確:行政規則為機關內部秩序自主事項,無須法律授權。C正確:行政規則得由原發布機關廢止。

第20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關於法規命令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法規命令之訂定,應由行政機關自行草擬,不得由人民或團體提議為之 B.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應依職權舉行聽證 C.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原則上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D. 行政規則下達後,對多數不特定人民發生法律效果

參考解答

  • 答案:C. 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原則上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62條規定:法規命令之一部分無效者,其他部分仍為有效,除非認定該無效部分與其他部分密不可分。A錯誤:法規命令草擬過程人民、團體得提意見(第154條)。B錯誤:法規命令訂定前應舉辦公聽會(第154條),非必須舉行聽證(聽證適用於個案行政處分)。D錯誤:行政規則僅對機關內部發生效力,不對外發生法律效果。

第21題

甲私立高職校務營運出現危機,教育部依法公告甲為專案輔導學校,並且告知禁止甲將上億價值之校舍向 A. 觀念通知 B. 事實行為 C. 法規命令 D. 行政處分

參考解答

  • 答案:D. 行政處分

解析:教育部依私立學校法第63條公告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並禁止處分校舍,係基於公權力單方面對特定相對人(學校法人)為限制財產權利之命令,屬行政處分(限制處分)。觀念通知僅屬說明法令見解;事實行為非行使公權力;法規命令對不特定多數發生效力。此為對特定對象之個別具體命令,故為行政處分。

第22題

甲合法取得施工許可後半年,於施工期間因地層結構發生變動而產生地基大範圍崩塌事故,主管機關可否廢止該施工許可? A. 可,但是限於甲就該事故有主觀上之故意或重大過失 B. 不可,因原處分已逾法定救濟期間而產生形式存續力 C. 可,但是須因若不廢止原處分對公共利益將造成危害 D. 不可,除非該工地附近居民向行政機關主動提出請求

參考解答

  • 答案:C. 可,但是須因若不廢止原處分對公共利益將造成危害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133條,行政處分因成立後事實發生變更或發現新事實,若不廢止將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行政機關得廢止之。地基大範圍崩塌屬施工許可成立後之事實變更,若繼續施工危及公共安全,主管機關得廢止許可。A錯誤:廢止不以當事人有故意過失為要件。B錯誤:形式確定力不阻却廢止權發動。D錯誤:廢止為職權行使,非須居民請求。

第23題

關於行政處分附款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負擔,係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義務 B. 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係行政機關基於行政目的,於作成行政處分時預先保留未來廢止行政處分之可能性 C. 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有裁量權時,得為附款 D. 對於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後仍須由處分機關宣告始失其效力

參考解答

  • 答案:D. 對於附終期之行政處分於期限屆滿後仍須由處分機關宣告始失其效力

解析:附終期行政處分(期限屆滿即失效),其效力於期限屆滿時當然消滅,無須處分機關另為宣告。A正確:負擔為授益處分附加之義務。B正確:保留廢止權為行政機關預留未來因公益需要廢止之可能。C正確:行政機關有裁量權時,得依職權附加負擔、條件等附款。

第24題

下列何者無涉行政處分? A. 公物之設定 B. 公立學校教師之聘任 C. 公務員關係之成立 D. 大學對教師升等與否之決定

參考解答

  • 答案:B. 公立學校教師之聘任

解析:行政處分是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的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的單方行政行為。公物的設定(如劃設道路、設置公園)屬於對物的一般處分;公務員關係的成立(任命)為行政處分;大學對教師升等與否的決定,依司法院釋字第462號意旨,教師不服得提起行政救濟,性質上屬行政處分。公立學校教師的聘任,實務與學說多認為屬於行政契約,因此不涉及行政處分,選 B。

第25題

關於行政處分之作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以書面作成之行政處分,應記載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方法 B.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雖違反要式之要求,得予以補正 C. 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 D. 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

參考解答

  • 答案:B.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雖違反要式之要求,得予以補正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95條規定,行政處分除法規另有要式規定者外,得以書面、言詞或其他方式為之;以書面以外方式作成者,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有正當理由要求作成書面時,處分機關不得拒絕,故C、D均正確。同法第96條規定,書面行政處分應記載不服之救濟方法,A亦正確。至於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依同法第111條規定係屬無效,並非得予補正之事項,故B錯誤。

第26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契約? A. 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協議 B. 國家出租或出售國有財產 C. 國家賠償金額之協議 D. 土地徵收補償金之協議

參考解答

  • 答案:B. 國家出租或出售國有財產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6條之委託行使公權力協議、國家賠償金額之協議、土地徵收補償金之協議,均涉及公權力行使或公法上法律關係,通說認屬行政契約,故A、C、D均不選。國家出租或出售國有財產,係國家立於財產權人地位所為之私經濟活動,其法律性質為私法契約,不適用行政契約之規定,故選B。

第27題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與醫事機構締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健保署得任意決定給付醫事機構報酬 B. 特約約定得不受全民健康保險法之限制 C. 健保署得視醫事機構違約情節輕重,為不同處置 D. 契約履約爭議,應向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3601

參考解答

  • 答案:C. 健保署得視醫事機構違約情節輕重,為不同處置

解析:依釋字第533號解釋,健保署與醫事機構之特約屬行政契約,其內容仍受全民健康保險法拘束,B錯誤;給付報酬須依法律及契約約定,非可任意決定,A錯誤。履約爭議應循行政爭訟途徑救濟,而非向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D錯誤。機關得視違約情節輕重為不同處置,符合比例原則,故C正確。

第28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 A. 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所傳送之國家級警報 B. 依政府採購法將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之不良廠商刊登於政府公報 C. 警察機關提供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D. 土地登記簿加註特定土地現於訴訟繫屬中

參考解答

  • 答案:B. 依政府採購法將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之不良廠商刊登於政府公報

解析:行政事實行為係不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事實上活動。災防告警訊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土地登記簿加註訴訟繫屬,均屬資訊提供或事實通知,不直接變動權利義務,為事實行為。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02條將不良廠商刊登政府公報,對外發生名譽貶損及投標資格限制之法律效果,性質上屬行政處分,故選B。

第29題

依行政罰法規定,關於責任能力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未滿14 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B. 14 歲以上未滿18 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C.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得依情節輕重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 D.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

參考解答

  • 答案:C.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得依情節輕重不予處罰或減輕處罰

解析:行政罰法第9條第1項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A正確;第2項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B正確;第4項規定辨識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D正確。第3項則規定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違法或欠缺依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並非得裁量不予處罰或減輕,故C錯誤。

第30題

對法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為處罰,關於其責任條件之要求與認定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毋須論故意、過失 B. 只罰故意違法行為 C. 其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各類職員之故意或過失,視為該法人之故意、過失 D. 其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各類職員之故意或過失,推定為該法人之故意、過失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其代表人、管理人或其他各類職員之故意或過失,推定為該法人之故意、過失

解析:行政罰法第7條第1項明定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予處罰,法人亦須具責任條件,A、B錯誤。同條第2項規定,法人等組織之代表人、管理人、其他有代表權之人或實際行為之職員、受僱人、從業人員之故意、過失,推定為該組織之故意、過失;「推定」得以反證推翻,與「視為」不同,故D正確、C錯誤。

第31題

有關行政命令對於法官之拘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法官應受行政機關依職權所訂定職權命令的拘束 B. 法官應受上級行政機關授權下級行政機關所訂定命令的拘束 C. 法官應受行政機關依職權所訂定行政規則的拘束 D. 各機關依職掌就有關法規所為釋示之命令,法官不受拘束

參考解答

  • 答案:D. 各機關依職掌就有關法規所為釋示之命令,法官不受拘束

解析:依釋字第137號、第216號解釋意旨,法官審判案件時應依據法律獨立判斷,不受行政機關所為釋示之拘束;各機關依職掌就有關法規所為之釋示,性質上屬行政規則,僅具內部拘束力,故D正確。行政機關依職權所訂之職權命令及行政規則,均無拘束法官之效力,A、C錯誤;上級機關授權下級機關所訂命令亦不得逾越法律而拘束法官,B錯誤。

第32題

行政機關於裁處行政罰前,如個案情節符合法定要件,得不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之機會。下列何者非屬前述法定要件? A. 已依行政程序法給予陳述意見機會 B. 情況急迫,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將有害公益 C. 受法定期間之限制,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將無法遵守時效 D. 行為人多次違反相同之行政法上義務

參考解答

  • 答案:D. 行為人多次違反相同之行政法上義務

解析:依行政罰法第42條規定,行政機關裁處前應給予受處罰者陳述意見機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已依行政程序法第39條通知陳述意見(A)、情況急迫給予機會將顯然違背公益(B)、受法定期間限制顯然不能遵行(C)、大量作成同種類裁處、已舉行聽證、行政機關認無必要等。D選項「行為人多次違反相同行政法上義務」並非法定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事由,縱使違規情節相同、次數頻繁,仍應踐行陳述意見程序以保障當事人防禦權。故 D 非屬法定要件,為正確答案。

第33題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人死亡後,是否得對其科處罰鍰與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行為人於違規行為時點後死亡,仍應作成科處罰鍰之處分 B. 若作成罰鍰處分後行為人死亡,得對其繼承人重為罰鍰處分 C. 若作成罰鍰處分後行為人死亡,得對受處分人之遺產強制執行 D. 若作成罰鍰處分後行為人死亡,罰鍰繳納義務由繼承人繼承,得對繼承人之固有財產強制執行

參考解答

  • 答案:C. 若作成罰鍰處分後行為人死亡,得對受處分人之遺產強制執行

解析:依行政罰法第32條規定,行為人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後死亡者,罰鍰等行政罰不得對之裁處(A錯誤,死亡後不得再作成罰鍰處分);罰鍰亦不得對繼承人重為裁處(B錯誤)。惟同條第2項規定,罰鍰於行為人死亡「前」經裁處而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由繼承人於「繼承財產範圍內」繳納。故若作成罰鍰處分後行為人死亡,該罰鍰債務存在於遺產之上,得對其遺產強制執行(C正確);但僅得就繼承財產為之,不得對繼承人之固有財產強制執行(D錯誤,混淆繼承財產與固有財產)。

第34題

下列何者屬於行政執行之間接強制手段? A. 怠金 B. 拆除住宅 C. 註銷證照 D. 斷水斷電

參考解答

  • 答案:A. 怠金

解析:行政執行法將行政上強制執行區分為間接強制與直接強制。間接強制係以間接方式促使義務人履行,包括「代履行」(由第三人或執行機關代為履行,費用向義務人徵收)與「怠金」(亦稱強制金,對不履行之義務人科處一定金錢以促其自動履行),故 A 怠金屬間接強制。反之,B 拆除住宅、C 註銷證照、D 斷水斷電均屬直接對物或權利直接施加實力之「直接強制」手段(行政執行法第27條以下)。因此僅 A 為間接強制。

第35題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有關即時強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進入住宅應先聲請法院核發搜索票 B. 對於執行機關所為損失補償決定不服者,為求經濟,不須經過訴願程序,得逕行向民事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C. 員警為避免當事人持續鬥毆,將其管束於警局內24 小時,始恢復其自由 D. 對於危險物品之扣留,應得檢察官之許可方得為之

參考解答

  • 答案:C. 員警為避免當事人持續鬥毆,將其管束於警局內24 小時,始恢復其自由

解析:即時強制重在為阻止危險之急迫需要,無須踐行事先告誡程序。依行政執行法第37條,遇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傷害者,得予以管束;同條第3項明定管束期間不得逾24小時,故員警為避免持續鬥毆將當事人管束於警局內24小時,尚在法定上限內而屬適法(C正確)。A錯誤:即時強制進入住宅無須聲請搜索票(與刑事搜索不同)。B錯誤:對損失補償決定不服,應循行政爭訟(訴願、行政訴訟)救濟,非逕提民事國賠。D錯誤:對危險物品之扣留,為預防危害必要即得為之,無須檢察官許可。

第36題

動物保育團體甲向主管機關乙請求交付乙持有A 公司申請引進展示外國保育類野生動物營業秘密資訊,以及乙內部許可A 引進展示審查會議紀錄,皆遭駁回。乙下列處置何者錯誤? A. A 申請引進之展示資訊涉及A 營業秘密,乙不得任意公開 B. A 申請引進展示之資訊經其同意後,乙得予公開 C. 乙內部審查會議紀錄屬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得不公開 D. 甲請求資訊部分涉及營業秘密,乙仍應拒絕全部請求

參考解答

  • 答案:D. 甲請求資訊部分涉及營業秘密,乙仍應拒絕全部請求

解析:依政府資訊公開法,涉及第三人營業秘密之資訊,非經其同意不得公開(第18條第1項第3款),故A、B正確;機關內部之擬稿、準備作業或審查會議之內部意見,亦得限制公開(C正確)。惟該法採「分離原則」,規定政府資訊含有不予提供部分時,應僅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因此若甲請求之資訊僅部分涉及A公司營業秘密,乙僅得就該部分限制提供,其餘仍應公開,不得「拒絕全部請求」。D處置違反分離原則,故為錯誤之處置,為正確答案。

第37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原則上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但遇有例外情形者不在此限。下列何者不該當於此等例外情形? A. 行政處分所根據之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者 B. 大量作成同種類之處分 C. 為避免業務上之負擔,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D. 避免處分相對人潛逃出境,依法律所為限制出境之處分

參考解答

  • 答案:C. 為避免業務上之負擔,得不給予陳述意見之機會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03條列舉得不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之事由,包括:大量作成同種類處分(B)、情況急迫顯然違背公益、受法定期間限制不能遵行、行政處分所據事實客觀上明白足以確認(A)、限制自由權利內容顯屬輕微等。又為避免相對人潛逃而依法為限制出境處分,實務上多認屬情況急迫之例外(D)。C選項「為避免業務上之負擔」純屬行政機關作業便利,並非法定例外事由,不得據以免除陳述意見程序。故 C 不該當於例外情形,為正確答案。

第38題

關於行政程序法期間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者,須再次提出申請 B. 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下午為期間末日 C. 申請人因不諳法令,不能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得申請回復原狀 D. 除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應訂定人民申請之處理期間3601

參考解答

  • 答案:D. 除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應訂定人民申請之處理期間3601

解析:依行政程序法第51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並通知申請人(D正確)。A錯誤:同法第17條規定,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移送有管轄權機關者,視為於申請時已向有管轄權機關提出,無須再次申請。B錯誤:同法第48條第4項規定期間末日為星期六等休息日者,以其次日為末日,法無「下午」之限制。C錯誤:同法第50條回復原狀僅限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申請人之事由,「不諳法令」不得免責。

第39題

甲依法申請補助,主管機關逾法定處理期間仍未作成准駁之處分,甲乃於處理期間屆至後提起訴願,該機關於甲提起訴願後始作成否准處分,並送達於甲。依司法實務見解,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甲之訴願? A. 應逕以該否准處分為標的續行審理甲之訴願 B. 因怠為處分與否准處分屬不同之標的,應定期間命甲確答訴願請求為何 C. 應逕以甲之訴願不合法定要件,依訴願法第77 條作成不受理決定 D. 因該機關已作出處分,故應依法作成訴願無理由駁回之實體決定

參考解答

  • 答案:A. 應逕以該否准處分為標的續行審理甲之訴願

解析:本題涉及「訴願標的之轉換」法理。人民因機關怠為處分(不作為)依訴願法第2條提起訴願後,原處分機關於訴願程序中始作成否准處分者,依司法實務(最高行政法院及訴願審議實務)見解,該否准處分已成為具體之行政處分,受理訴願機關應將訴願標的轉換為該否准處分,逕以之為審查對象續行審理,無須命訴願人另行提起或重新表示(A正確)。B所稱應命確答、C之不受理、D之逕為無理由駁回,均與轉換法理不符。

第40題

依訴願法規定,訴願提起之期間,為下列何者? A. 10 日 B. 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參考解答

  • 答案:D. 30 日

解析:依訴願法規定,訴願應於原行政處分送達之次日起30日內提起;逾期者,訴願機關應為不受理之決定。A10日、B15日、C20日均非訴願法所定之提起期間,故正確答案為D。

第41題

關於訴願代理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每一訴願人委任之訴願代理人不得超過3 人 B. 訴願代理人有2 人以上者,應共同代理 C. 與訴願人有親屬關係者,得擔任訴願代理人 D. 訴願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如受特別委任,得撤回訴願

參考解答

  • 答案:B. 訴願代理人有2 人以上者,應共同代理

解析:依訴願法規定,每一訴願人委任的訴願代理人不得超過三人;代理人就受委任事件得為一切訴願行為,但撤回訴願等行為須受特別委任才能為之;具有親屬關係的人也可以受委任擔任代理人,法律並未加以限制。至於代理人二人以上時,各得單獨代理訴願人,只有在委任人特別約定應共同代理時,才從其約定,因此「應共同代理」的敘述錯誤,選 B。

第42題

甲因申請應用檔案,不服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之駁回決定,提起訴願時,該事件訴願管轄機關為何? A. 行政院 B. 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 C.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D. 國家發展委員會

參考解答

  • 答案:D. 國家發展委員會

解析:訴願管轄機關為作成原處分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之上級機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故應向國家發展委員會提起訴願。A行政院為更高層級機關而非直接上級;B訴願審議委員會為審議機關;C原處分機關本身非管轄機關。

第43題

關於行政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執行應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程度 B. 行政執行,自處分確定之日起,5 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 C. 行政執行之終止,僅得由執行機關依職權為之 D. 行政執行原則上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

參考解答

  • 答案:C. 行政執行之終止,僅得由執行機關依職權為之

解析:行政執行之終止,依行政執行法得由執行機關依職權或依義務人之申請為之,並非僅能由執行機關依職權終止,故C敘述錯誤。A比例原則要求執行不得逾越必要程度;B執行自處分確定之日起5年未執行不再執行;D夜間、假日原則上不得執行,均屬正確。

第44題

關於行政訴訟之管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因不動產徵收之訴訟,專屬於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B.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C. 因公法上之保險事件涉訟者,得由為原告之受益人住居所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D. 定行政法院之管轄以言詞辯論時為準

參考解答

  • 答案:D

解析:行政法院之管轄,原則上以起訴時為準,而非以言詞辯論時為準,故D敘述錯誤。A不動產徵收訴訟專屬不動產所在地法院;B公務員職務關係訴訟得由職務所在地法院管轄;C公法保險事件得由受益人住居所地法院管轄,均為正確規定。

第45題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事件? A. 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管轄之環境保護事件 B. 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聲請重新審理事件 C.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再審事件 D. 由具備專利師資格代理之專利行政事件

參考解答

  • 答案:D. 由具備專利師資格代理之專利行政事件

解析:專利行政事件得由具備專利師資格者代理訴訟,不強制委任律師,故D非屬應委任律師之事件。A環境保護事件、B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聲請重新審理、C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再審等,依行政訴訟法規定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第46題

關於行政程序法之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行政機關基於行政處分相對人、利害關係人或第三人之申請,就行政處分所規定之事項,重為審查 B. 行政程序重新進行之規定,係在一般行政救濟途徑以外,另設之特別救濟途徑 C. 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有利於利害關係人之變更者,得提起之 D. 相對人因重大過失而未能在行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者,不得適用

參考解答

  • 答案:A. 行政機關基於行政處分相對人、利害關係人或第三人之申請,就行政處分所規定之事項,重為審查

解析:行政程序重新進行(重開程序)之申請人,依行政程序法規定為相對人或利害關係人,不包括第三人,且重為審查之範圍限於原處分所依據之事由;A將第三人納入申請主體,敘述錯誤。B特別救濟途徑、C持續效力處分事實變更有利、D重大過失者不得適用,均為正確說明。

第47題

關於行政訴訟管轄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關於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公務員職務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 B. 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C. 都市計畫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D. 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行政法院管轄

參考解答

  • 答案:C. 都市計畫訴訟,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

解析: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事件依行政訴訟法規定,專屬都市計畫區所在地之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並非地方行政法院,故 C 之敘述錯誤。A 部分,公務員職務關係之訴訟得由職務所在地行政法院管轄;B 部分,交通裁決事件得由原告住所地、居所地、所在地或違規行為地之地方行政法院管轄;D 部分,再審之訴專屬為判決之原行政法院管轄,均屬正確。本題選錯誤者,答案為 C。

第48題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其撤銷應於下列何項期間內為之? A. 自原處分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2 年內 B. 自撤銷原因發生時起2 年內 C. 自原處分送達受處分人之日起2 年內 D. 自原處分作成之日起2 年內

參考解答

  • 答案:A. 自原處分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2 年內

解析:行政程序法第121條第1項明定,第117條之撤銷權應自原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二年內為之,故 A 正確。起算點重在機關實際知悉瑕疵,而非撤銷原因客觀發生、處分送達或處分作成之時,B、C、D 均非條文所定起算點。此期間性質上為撤銷權之除斥期間,逾期未行使,撤銷權即消滅,目的在維護法秩序安定與人民信賴。

第49題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賠償義務機關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30 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B.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原則上應以回復原狀為之 C. 賠償義務機關有爭議時,得請求其上級機關確定之。其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10 日不為確定者,得逕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D. 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國家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參考解答

  • 答案:D. 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國家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解析: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1項但書規定,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故 D 正確。A 應為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方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B 依第7條第1項,國家賠償原則上以金錢為之,僅以回復原狀為適當時得依請求回復原狀;C 依第9條第4項,上級機關自被請求之日起逾二十日不為確定者,始得以該上級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第50題

關於國家賠償法第3 條公共設施設置、管理之國家賠償責任,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凡提供公共使用或公務使用之設施,且事實上處於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管理狀態下並為其所有者,始有本法之適用 B. 縱尚未開放通車使用,但事實上已經完成工程驗收之道路或橋樑,即屬本條所稱公共設施 C. 開放之水域業經管理機關就使用該公物為適當之警告,而人民仍從事具危險性活動,國家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D. 管理機關對於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且已即時採取妥適之因應措施,則不該當公共設施之管理有欠缺

參考解答

  • 答案:D. 管理機關對於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且已即時採取妥適之因應措施,則不該當公共設施之管理有欠缺

解析:公共設施國家賠償責任以設置或管理有欠缺為要件。管理機關已盡相當注意義務,並即時採取妥適因應措施,即難認管理有欠缺,故 D 正確。A 誤在要求設施須為國家所有,實務上只須事實上處於國家或自治團體管理狀態即足;C 依第3條第3項,開放水域經適當警告而人民仍從事危險活動,得減輕或免除責任;B 尚未開放通車者是否供公共使用仍有疑義,不能僅以完成驗收即認屬公共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