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10題

依行政法人法規定,設置行政法人推動特定公共任務,關於行政法人特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行政法人法規定,設置行政法人推動特定公共任務,關於行政法人特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 B. 不涉及公權力之行使 C. 高度專業性需求 D. 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

官方答案

  • 答案:B. 不涉及公權力之行使

解析

行政法人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明定,設置行政法人須具備「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或不涉及公權力行使者」之要件。亦即行政法人未必完全不涉公權力,尚可為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之情形。選項B以「不涉及公權力之行使」概括全部行政法人,與法條「程度較低或不涉及」之規定不符,故為錯誤。A選項對應同條第1款「須強化成本效益及經營效能」;C選項對應「具有專業需求」(高度專業性),均為正確特質;D選項「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則對應立法理由「不適宜由機關推動」,亦屬正確。考生應注意行政法人係原則不涉或低度公權力,不得絕對化為「不涉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