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5題

嘉義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法律者,依地方制度法應如何處理?

題目

嘉義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法律者,依地方制度法應如何處理? A. 由內政部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B. 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 由嘉義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D. 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75條規定,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嘉義市屬縣(市)層級,故選D。A由內政部逕行處理,漏未經報行政院之程序;B未報行政院,亦不符;C由縣政府監督,係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法時的處理,層級不同,不適用於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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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