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4題

依地方制度法,甲縣縣長如欲辭職時,應向何者提出,何時生效?

題目

依地方制度法,甲縣縣長如欲辭職時,應向何者提出,何時生效? A. 向內政部提出,自送達時生效 B. 向內政部提出,自核准辭職日生效 C. 向行政院提出,自送達時生效 D. 向行政院提出,自核准辭職日生效

官方答案

  • 答案:B. 向內政部提出,自核准辭職日生效

解析

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長辭職應向內政部提出,並自核准辭職日生效。縣(市)長辭職不是向行政院提出,也不是送達即生效;須經權責機關核准,辭職效力才發生。A、C 的「送達時生效」不符;D 的受理機關誤為行政院。直轄市長才是向行政院提出,縣(市)長則向內政部提出,故選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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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