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9題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直轄市民之權利?

題目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直轄市民之權利? A. 對於直轄市之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 B. 對於直轄市之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C. 對於直轄市之教育文化,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之權 D. 對於直轄市議會之議長,有依法罷免之權

官方答案

  • 答案:D. 對於直轄市議會之議長,有依法罷免之權

解析

依地方制度法第57條規定,直轄市民之權利主要包括對直轄市公共設施有使用之權、對自治事項依法享有參與及其他自治法規所賦予之權利,以及對教育文化有依法律及自治法規享受之權,故A、B、C均屬直轄市民之權利。直轄市議會議長之罷免,並非直轄市民個人得直接行使之民權,而屬議會內部或其他法律所定程序,並非地方制度法上直轄市民之權利,故D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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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