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21題

一般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 年,每年居住超過183 日,欲申請永久居留者,應於居留或居住期間屆滿後多久期間內申請之?

題目

一般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 年,每年居住超過183 日,欲申請永久居留者,應於居留或居住期間屆滿後多久期間內申請之? A. 2 年 B. 3 年 C. 4 年 D. 5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A. 2 年

解析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外國人在我國合法連續居留5年,每年居住超過183日,得申請永久居留;此項申請應於居留或居住期間屆滿後2年內為之,逾期即不得再以該居留事實提出申請。此2年期間屬申請之法定期限,目的在促使符合資格者儘速提出。B3年、C4年、D5年均非規定之申請期限,故選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