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5題
持照人應妥善保管及合法使用護照;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持照人如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如何處理?
題目
持照人應妥善保管及合法使用護照;不得擅自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持照人如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如何處理? A. 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換發新護照 B. 撤銷原核發其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C. 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D. 註銷該護照,並補發新護照
官方答案
- 答案:C. 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
解析
本題考《護照條例》第14條第1項第1款。持照人於護照增刪塗改或加蓋圖戳,屬違反護照使用規定,主管機關或駐外館處應「廢止」原核發護照之處分,並「註銷」該護照。廢止係因事後違法而使行政處分失效;註銷係使證件失效。A、B項用「撤銷」錯誤(撤銷適用於原處分違法)。D項補發新護照非法定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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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