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4題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受理簽證申請時,下列何者不屬於拒發簽證之事由?
題目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受理簽證申請時,下列何者不屬於拒發簽證之事由? A. 曾在境外參與社會運動 B. 患有足以妨害公共衛生之傳染病 C. 在我國境內無力維持生活,或有非法工作之虞 D. 曾在我國境內逾期停留、逾期居留
官方答案
- 答案:A. 曾在境外參與社會運動
解析
本題考《簽證法》第8條拒發簽證事由。B項患有妨害公共衛生傳染病(第1款)、C項在境內無力維持生活或有非法工作之虞(第4款)、D項曾逾期停留居留(第5款)均為法定拒發事由。A項曾在境外參與社會運動,非屬簽證法第8條所列拒發事由,除非涉及國家安全或恐怖活動,單純參與社會運動不構成拒發理由。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