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2題
甲為外國人現年38 歲,應聘在臺並有住所,欲申請歸化,其所提供之各項文件,下列何者不符合規定?
題目
甲為外國人現年38 歲,應聘在臺並有住所,欲申請歸化,其所提供之各項文件,下列何者不符合規定? A. 已在臺連續居住滿6 年且每年超過270 天,但曾逾期居留20 日 B. 公司開立的聘僱證明 C. 原屬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無犯罪紀錄 D. 參加內政部所開設之語言能力及國民基本常識課程時數達60 小時
官方答案
- 答案:D. 參加內政部所開設之語言能力及國民基本常識課程時數達60 小時
解析
國籍法第3條一般歸化者須具備基本語言能力及國民基本常識。依認定標準,一般歸化者參加政府機關課程須達200小時以上,60小時僅適用特殊對象(如年滿65歲或特定身分者),故D不符合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