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21題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精神是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關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的精神是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關於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緊急生活扶助:按當年度低收入戶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一倍核發,每人每次以補助3 個月為原則,同一個案同一事由以補助一次為限 B. 子女生活津貼:核發標準為每一名子女或孫子女每月補助當年度最低工資之十分之一,每年申請一次 C. 法律訴訟補助:每一家庭同一事由以補助新臺幣5 萬元為限 D. 不以申請單一項目為限

官方答案

  • 答案:C. 法律訴訟補助:每一家庭同一事由以補助新臺幣5 萬元為限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