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23題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下列何者不屬於該條例所稱勸募團體?
題目
依據公益勸募條例,下列何者不屬於該條例所稱勸募團體? A. 公司社團法人 B. 公立學校 C. 行政法人 D. 財團法人
官方答案
- 答案:A. 公司社團法人
解析
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明定勸募團體限於下列四類: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公司屬於營利性質的社團法人,設立目的在於營利,並非該條所列的公益性社團法人,因此不得作為勸募主體。B 公立學校、C 行政法人、D 財團法人均在條文列舉範圍內,具有申請勸募許可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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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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