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19題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關就業權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有關就業權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B. 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 C. 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其月領薪資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二分之一以上者,進用二人得以一人計入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D.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
官方答案
- 答案:D.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採定額進用制度: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D稱百分之二係錯誤。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六十七人以上者,比例為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A正確;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B正確;從事部分工時工作而月領薪資達按月計酬基本工資二分之一以上者,進用二人得以一人計入,C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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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