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社會行政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第16題
依據民國112 年5 月頒布之社會福利基本法第6 條,社會救助應結合相關措施,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遭受急難、災害、不利處境之國民,提供救助及緊急照顧,並協…
題目
依據民國112 年5 月頒布之社會福利基本法第6 條,社會救助應結合相關措施,對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遭受急難、災害、不利處境之國民,提供救助及緊急照顧,並協助其自立。請問下列何者並非所指之相關措施? A. 就業 B. 教育 C. 國民年金 D. 福利服務
官方答案
- 答案:C. 國民年金
解析
社會福利基本法第6條規定,社會救助應結合就業、教育、福利服務等措施,對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遭受急難、災害或不利處境之國民提供救助與緊急照顧,並協助其自立。國民年金屬於社會保險制度,並非本條所列之結合措施,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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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