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人事行政 心理學概要(包括諮商與輔導)
第4題
何謂態度?可否改變?如何測量?請以性別為例,說明在職場部分如何 消弭「性別歧視」?(25 分)
題目
何謂態度?可否改變?如何測量?請以性別為例,說明在職場部分如何 消弭「性別歧視」?(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態度的意義:態度(attitude)是個體對特定人、事、物或群體所持的評價性傾向,通常由情感(affective)、行為(behavioral)與認知(cognitive)三成分構成,簡稱ABC。態度具方向與強度,會影響注意、詮釋與行為,但態度與行為並非必然一致,情境與規範亦具調節作用。
- 二、態度可否改變:態度可以改變,但難易取決於態度強度、可接近性、矛盾性、既得利益與社會支持。說服歷程可用推敲可能性模型(ELM)說明:高涉入時經中央路徑,重視論證品質;低涉入時經周邊路徑,受來源吸引力與訊息線索影響。認知失調、社會學習與接觸假說亦能促成改變。
- 三、態度的測量:外顯測量常用李克特量表(Likert scale)、語意差異量表、Thurstone量表與排序法;內隱測量如內隱聯想測驗(IAT)可降低社會讚許性偏誤。另可採行為觀察、訪談與生理反應。各種方法各有信效度與倫理限制,宜多方法交叉驗證。
- 四、職場性別歧視的機制:性別歧視包含敵意與善意兩種形式,前者如貶抑、騷擾,後者如「女性較需要被保護」的刻板期待;其表現包括招募偏誤、同工不同酬、升遷玻璃天花板、懷孕與照顧歧視及性騷擾。以科技業招募為例,若面試官認為女性「不夠耐操」,即為刻板印象影響人事決定。
- 五、消弭策略:法制面落實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服務法與CEDAW,建立申訴與究責;制度面採結構化面談、盲化履歷、薪資透明與薪酬審計、育嬰與彈性工時;教育面辦理刻板印象與微歧視訓練、培力女性主管;文化面透過接觸與角色典範,營造尊重差異的組織氛圍。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