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
第19題
甲公司的員工不慎於工廠內跌倒,該員工認為工廠設施有瑕疵才導致其摔傷要求公司賠償,雙方和解不成,員工因此控告公司環安問題,具體索賠$1,000,000。該訟案於年…
題目
甲公司的員工不慎於工廠內跌倒,該員工認為工廠設施有瑕疵才導致其摔傷要求公司賠償,雙方和解不成,員工因此控告公司環安問題,具體索賠$1,000,000。該訟案於年底法院尚在審理中,公司法律顧問評估公司將會勝訴且無須任何賠償之機率為60%,惟若遇到強烈捍衛勞工權益的法官,仍有30%機率將會判決公司敗訴,須賠償$800,000,另有10%機率公司將須賠償$1,500,000。請問甲公司於X1 年底之財務報表應如何表達此一未決訟案? A. 應認列$1,000,000 之負債準備 B. 應認列$800,000 之負債準備 C. 應認列$390,000 之負債準備 D. 無須認列負債準備,僅需附註揭露
官方答案
- 答案:D. 無須認列負債準備,僅需附註揭露
解析
負債準備必須同時符合三項要件:企業現時義務、很有可能(probable,機率超過50%)流出經濟資源、金額能可靠估計。本案法律顧問評估公司勝訴且無須賠償的機率為60%,也就是敗訴須賠償的機率僅40%,尚未達到「很有可能」門檻,因此不得認列負債準備,只能把此案作為或有負債,在附註揭露其性質及金額的不確定性。選項C的$390,000是以期望值計算($800,000×30%+$1,500,000×10%),期望值只是衡量方法之一,仍須先符合認列條件;A、B則分別誤用索賠金額與最可能賠償金額直接入帳。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