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3題
所得稅法規定,依外國法律設立,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係指下列那些情況?①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境內居住之個人②持有境內房地…
題目
所得稅法規定,依外國法律設立,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係指下列那些情況?①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境內居住之個人②持有境內房地產③在境內有實際執行主要經營活動④財務報表之製作或儲存處所在境內⑤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之處所在境內 A. ①③⑤ B. ①③④⑤ C. ②③④⑤ D. ①②③⑤
官方答案
- 答案:B. ①③④⑤
解析
依所得稅法第3條之2,實際管理處所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指下列情形之一:一、作成重大經營管理、財務管理及人事管理決策者為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境內之營利事業;二、財務報表、會計帳簿紀錄、董事會議事錄或股東會議事錄之製作或儲存處所在境內;三、在境內有實際執行主要經營活動。①③④正分別對應上述三款。⑤所稱重大決策「處所」在境內,係指決策作成地而言,與①以決策者所在地判斷一樣,都是以重大經營、財務及人事決策為判斷重心,指向實質管理重心在境內。②持有境內房地產僅屬資產配置,單憑此不足以認定管理處所在境內。四個選項中,只有B同時涵蓋①③④,故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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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