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概要
第16題
甲公司成立於X1 年初,成立時發行兩種股票:普通股,每股面額$10,流通在外股數150,000 股;特別股,累積非參加,每股面額$20,流通在外股數25,000…
題目
甲公司成立於X1 年初,成立時發行兩種股票:普通股,每股面額$10,流通在外股數150,000 股;特別股,累積非參加,每股面額$20,流通在外股數25,000 股,股利率5%。若甲公司成立後流通在外股數並無任何變動,且未曾宣告分配X1 年股利,但已宣告分配X2 年現金股利$80,000。普通股股東可分配之X2 年現金股利為: A. $25,000 B. $30,000 C. $50,000 D. $55,000
官方答案
- 答案:B. $30,000
解析
特別股為累積非參加,積欠股利須先補發。特別股每年股利=$20×25,000股×5%=$25,000。X1年未宣告,積欠$25,000;X2年宣告$80,000,須先支付X1積欠$25,000及X2當年$25,000,合計$50,000,餘$30,000歸普通股。故選B。「非參加」意指特別股不得再與普通股分享剩餘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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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