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23題
各機關動支超過新臺幣5,000 萬元之第二預備金,必須向何機關辦理備查?
題目
各機關動支超過新臺幣5,000 萬元之第二預備金,必須向何機關辦理備查? A. 行政院 B. 立法院 C. 審計部 D. 中央主計機關
官方答案
- 答案:B. 立法院
解析
依預算法有關預備金動支的規定,第二預備金係於總預算中設定,供各機關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原列經費不敷時動支;為使民意機關掌握預算執行,各機關動支金額超過新臺幣5,000萬元者,應送立法院備查。因此正確機關為立法院,選B。行政院、中央主計機關屬行政部門的核定與控管程序,審計部負責事後審計,均非備查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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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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