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4題

甲於民國112 年10 月買入100 平方公尺之都市土地1 筆,該土地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為10,000 元,甲應繳多少契稅?

題目

甲於民國112 年10 月買入100 平方公尺之都市土地1 筆,該土地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為10,000 元,甲應繳多少契稅? A. 60,000 元 B. 40,000 元 C. 20,000 元 D. 0 元

官方答案

  • 答案:D. 0 元

解析

契稅條例第2條規定,契稅是就不動產的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房屋」所有權者課徵,課徵客體限於房屋,不包括土地。甲買入的是都市土地,土地移轉應課土地增值稅,並不課契稅,因此應繳契稅為 0 元。選項 A、B、C 分別是按 6%、4%、2% 計算的結果,都是誤把土地買賣當成房屋買賣;而且本題也不涉及契稅的納稅義務人認定問題,故選 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