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13題
下列關於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承攬人所應負之瑕疵擔保責任,乃係一種法定責任 B. 承攬人所應負之瑕疵擔保責任,乃係一種無過失責任 C. 工作物若有瑕疵,縱無法修補,定作人僅得請求減少報酬 D. 工作物若有瑕疵,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瑕疵
官方答案
- 答案:C. 工作物若有瑕疵,縱無法修補,定作人僅得請求減少報酬
解析
承攬人的瑕疵擔保責任屬於法定責任,且通說認為是無過失(嚴格)責任,定作人得定相當期限請求承攬人修補(民法第493條)。若修補所需費用過鉅,承攬人得拒絕修補,定作人得請求減少報酬或損害賠償;瑕疵不能修補時,定作人同樣得請求減少報酬或損害賠償(民法第494條、第495條),並非「僅得」請求減少報酬。因此C的敘述錯誤;A、B、D均符合民法規定與通說。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