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8題

李小姐113 年度有下列所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應計入基本所得額?①選擇分開計算之股利所得60 萬元 ②取得以…

題目

李小姐113 年度有下列所得,於辦理該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應計入基本所得額?①選擇分開計算之股利所得60 萬元 ②取得以父親為要保人於93 年投保人壽保險之死亡保險給付4,000 萬元 ③出售國內未上市櫃股票所得90 萬元 ④出售國外房屋一棟,經換算獲利為新臺幣70 萬元 ⑤取得以自己為要保人之年金保險給付20 萬元⑥買賣國內某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獲利50 萬元 A. ①②③⑥ B. ②③④⑤ C. ①②⑤ D. ①③⑥

官方答案

  • 答案:D. ①③⑥

解析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條,個人基本所得額是以綜合所得淨額為基礎,再加計特定項目。①選擇分開計稅的股利所得未計入綜合所得淨額,仍應加計;③出售未上市、未上櫃且未登錄興櫃股票的證券交易所得,自110年起應計入;⑥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的交易所得,也屬加計項目。②該保單於93年投保,是在本條例施行(95年)前訂立,不列入;④海外所得全年未達100萬元,免予計入;⑤要保人與受益人同為自己,不符「非屬同一人」要件,不計入。故應計入者為①③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