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統計 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

第1題

有關各級政府主計機關依統計法條辦理統計業務之稽核及複查時,其重 點應有那些?請詳述之。(20 分)

題目

有關各級政府主計機關依統計法條辦理統計業務之稽核及複查時,其重 點應有那些?請詳述之。(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稽核與複查的意義及依據:依統計法及統計法施行細則,各級政府主計機關對所屬機關及下級機關辦理的統計調查、統計資料蒐集與統計編製,負有指導、稽核與複查之責。其目的在於確保統計業務依法辦理、資料正確完整、避免重複調查與資源浪費,並作為改進統計制度與提升統計效能的依據。
  • 二、調查作業程序的合法性:查核統計調查是否依核定的調查計畫、表式與抽樣設計執行,有無逾權調查、重複調查或變更調查內容;調查經費是否專款專用;訪問方式、調查期間與調查區域是否符合規定;對受訪者的告知、權益保障與資料保密措施是否落實。
  • 三、統計資料品質的查核:包括抽樣方法與樣本代表性、回收率與無回答的處理、訪查紀錄的完整性、資料檢誤與補正、異常值與遺漏值的處理、推估與加權方法的合理性;並辦理抽樣複查,以評估調查誤差與非抽樣誤差,作為改進調查設計的參據。
  • 四、統計定義與分類的一致性:查核行業標準分類、職業標準分類、商品與地區分類的歸類是否正確,統計範圍、統計單位、資料期間與計價基礎是否一致,以維持時間數列的可比較性及國際間的可對照性,避免因定義變動造成統計結果斷裂。
  • 五、統計結果編製、發布、保密與缺失改進:查核統計報告的編製與陳報時程、統計結果的發布程序、個別資料保密與統計資料庫管理;並就查核所見缺失列舉事項、限期改善、追蹤考核,配合統計講習與輔導,提升統計業務品質與效率。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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