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統計 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考古題
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統計 統計實務概要(以實例命題)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5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題目與答案
有關各級政府主計機關依統計法條辦理統計業務之稽核及複查時,其重
點應有那些?請詳述之。(2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稽核與複查的意義及依據:依統計法及統計法施行細則,各級政府主計機關對所屬機關及下級機關辦理的統計調查、統計資料蒐集與統計編製,負有指導、稽核與複查之責。其目的在於確保統計業務依法辦理、資料正確完整、避免重複調查與資源浪費,並作為改進統計制度與提升統計效能的依據。
- 二、調查作業程序的合法性:查核統計調查是否依核定的調查計畫、表式與抽樣設計執行,有無逾權調查、重複調查或變更調查內容;調查經費是否專款專用;訪問方式、調查期間與調查區域是否符合規定;對受訪者的告知、權益保障與資料保密措施是否落實。
- 三、統計資料品質的查核:包括抽樣方法與樣本代表性、回收率與無回答的處理、訪查紀錄的完整性、資料檢誤與補正、異常值與遺漏值的處理、推估與加權方法的合理性;並辦理抽樣複查,以評估調查誤差與非抽樣誤差,作為改進調查設計的參據。
- 四、統計定義與分類的一致性:查核行業標準分類、職業標準分類、商品與地區分類的歸類是否正確,統計範圍、統計單位、資料期間與計價基礎是否一致,以維持時間數列的可比較性及國際間的可對照性,避免因定義變動造成統計結果斷裂。
- 五、統計結果編製、發布、保密與缺失改進:查核統計報告的編製與陳報時程、統計結果的發布程序、個別資料保密與統計資料庫管理;並就查核所見缺失列舉事項、限期改善、追蹤考核,配合統計講習與輔導,提升統計業務品質與效率。
有關於外銷訂單統計、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與銀行結匯統計:
請詳述三者編製的目的。(12 分)
進出口貨物計價的基礎有那兩種?海關進口貿易統計計價的基礎為
何?海關出口貿易統計計價的基礎為何?(8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外銷訂單統計的目的:按月蒐集國內廠商接自海外客戶的訂單金額,按貨品別、接單地區別與行業別陳示,用以反映外銷接單的榮枯。由於訂單通常領先出口實績一至三個月,因此是出口貿易的領先指標,可供政府研判景氣、編製相關指標,並供廠商作為營運與投資決策的參考。
- 二、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的目的:以海關進出口報單為資料來源,按月編製進出口貨物的價值與數量,衡量對外貿易實績,計算貿易依存度、出超或入超,並供編製國際收支、國民所得及研訂關務、貿易與產業政策,以及對外經貿談判的參據。
- 三、銀行結匯統計的目的:依外匯指定銀行辦理進出口結匯及匯款資料編製,掌握外匯收支與資金流動情形,供中央銀行管理外匯、編製國際收支平衡表;並可與海關統計相互勾稽,解釋貿易實績與資金收付間的時間落差。
- 四、進出口貨物的兩種計價基礎:其一為離岸價格(Free on Board, FOB),指貨物在輸出港裝載於船上時的價格,不含國際運費與保險費;其二為起岸價格(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CIF),指貨物運抵輸入港時的價格,包含成本、保險費與運費。
- 五、海關統計的計價基礎與理由:海關進口貿易統計按起岸價格(CIF)計價,出口貿易統計按離岸價格(FOB)計價。此一設計使各國進出口統計可相互對照,並將運費與保險費歸屬於服務貿易,避免商品貿易重複計算,亦便於計算貿易差額。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內就業失業統計近月公告,人力資源重要指標部分
資料如下,請問110 年3-7 月,國內勞動力(人口總數)、失業者(人口
數)分別應有多少?勞動力參與率(%)以及失業率(%)各是多少?請
依下表格式作答於試卷上。其中勞動力(人口總數)、失業者(人口數)請
以千人為單位作答,勞動力參與率以及失業率請四捨五入小數點後第二位
作答。(20 分)
單位:千人
年月別
15 歲以
上民間
人口
勞動力
非勞動力
勞動力
參與率
(%)
失業率
(%)
總計
就業者
失業者
110 年3 月
20,223
11,521
8,263
110 年4 月
20,219
11,524
8,260
110 年5 月
20,209
11,398
8,322
110 年6 月
20,201
11,301
8,330
110 年7 月
20,192
11,364
8,289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基本公式與題意判讀:勞動力=就業者+失業者;勞動力=十五歲以上民間人口-非勞動力;勞動力參與率=勞動力÷十五歲以上民間人口×100%;失業率=失業者÷勞動力×100%。表中第二欄數字(如11,521)為就業者人數,據此可推得勞動力與失業者。
- 二、三月與四月:三月勞動力=20,223-8,263=11,960千人,失業者=11,960-11,521=439千人,勞參率=11,960÷20,223=59.14%,失業率=439÷11,960=3.67%。四月勞動力=20,219-8,260=11,959千人,失業者=435千人,勞參率=59.15%,失業率=3.64%。
- 三、五月與六月:五月勞動力=20,209-8,322=11,887千人,失業者=11,887-11,398=489千人,勞參率=58.82%,失業率=4.11%。六月勞動力=20,201-8,330=11,871千人,失業者=570千人,勞參率=58.76%,失業率=4.80%。
- 四、七月:勞動力=20,192-8,289=11,903千人,失業者=11,903-11,364=539千人,勞參率=11,903÷20,192=58.95%,失業率=539÷11,903=4.53%。
- 五、作答結果整理(單位:千人;比率四捨五入至小數第二位):三月勞動力11,960、失業439、勞參率59.14%、失業率3.67%;四月11,959、435、59.15%、3.64%;五月11,887、489、58.82%、4.11%;六月11,871、570、58.76%、4.80%;七月11,903、539、58.95%、4.53%。可補充說明五至七月因疫情三級警戒,失業率明顯上升、勞參率下降。
請回答下列問題:
臺灣農業生產指數除總指數之外,依照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尚有那
四大類?請詳述該四大類與其下之小類項目。(16 分)
為避免農業產出之重複計算,在編算作物生產指數及農林漁牧總生產
指數時,其中編算程序所採用之數量各須注意事項為何?以避免飼料
作物在作物部門與畜產或漁產部門間發生重複計算。(4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指數架構:臺灣農業生產指數以農林漁牧業總生產指數為總指數,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劃分為農產(作物)、林產、漁產、畜產四大類,各類下再分小類,採定基指數以加權平均方式編算,權數依基期年的產值決定。
- 二、農產(作物)類:包括稻米、雜糧(玉米、高粱、大豆、甘藷等)、特用作物(甘蔗、茶、落花生、菸草等)、蔬菜、果品、花卉及菇類等小類,主要以收穫面積乘以單位面積產量推估生產量。
- 三、畜產類:包括豬、牛、羊等毛豬與草食動物,雞、鴨、鵝等家禽,以及雞蛋、牛乳、羊毛等畜產品小類,原則上以飼養頭(隻)數乘以平均產肉量、產蛋量或產乳量換算生產量。
- 四、林產與漁產類:林產包括造林、伐木、竹材及林產物採集等小類,按材積計算;漁產包括遠洋、近海、沿岸漁撈,海面養殖、內陸養殖及內陸漁撈等小類,按漁獲量與養殖生產量計算。
- 五、避免重複計算的處理:編算作物生產指數時,供作畜禽飼料用的農作物(如飼料玉米、高粱、甘藷)應予扣除,不計入作物生產;畜產部門則以肉、蛋、乳等最終產出計量,不重複計入飼料投入;養殖漁業所使用的下雜魚或飼料亦同,以免作物、畜產與漁產部門間重複計算。
試問:
人口及住宅普查專案調查之目的與經費來源為何?(10 分)
協助督導辦理人口及住宅普查專案調查的行政機關有那些?(10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法源與辦理方式:人口及住宅普查屬統計法所定的基本國勢調查,原則上每十年辦理一次(逢零之年),由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辦,採全面普查並輔以抽樣抽查方式辦理,以蒐集全國人口與住宅的基本靜態資料。
- 二、調查目的:蒐集人口數、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婚姻狀況、勞動力狀況、遷徙,以及住宅數量、居住面積、住宅設備與使用情形等資料,供政府研訂人口政策、住宅政策、社會福利、區域規劃、都市計畫與資源分配之參據,並作為各項抽樣調查的抽樣母體。
- 三、經費來源:普查所需經費由主辦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列中央公務預算支應,包括調查表件印製、資訊系統建置、宣導、講習與資料處理等;地方政府配合辦理所需人力與經費,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或由中央酌予補助。
- 四、中央協助督導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為主辦與督導機關;內政部(戶政司、移民署)提供戶籍與入出境資料;國防部、法務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原住民族委員會、外交部及僑務委員會等,分別就軍人、收容人、學生、長照與身心障礙者、原住民、駐外人員及僑民等協助督導。
- 五、地方執行與督導組織: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設普查處,由主計處(主計室)主辦,民政、戶政、社會、地政等單位協辦;鄉(鎮、市、區)設普查所,由公所辦理實地訪問與複查,並由上級主計機關派員督導、抽查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