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2題

下列敘述何者為法律效力中所探討之「屬人主義」?

題目

下列敘述何者為法律效力中所探討之「屬人主義」? A. 以國籍為基準決定法律適用之對象,凡具有本國國籍之人,不論身在何處,都有遵守本國法之義務 B. 以國家領域為基準決定法律適用之對象,一國之法律可以適用於身處於該國領域之人 C. 凡身處於一國領域內之人,不問其國籍為何,均應受該國法律之拘束 D. 凡具有特定身分或職業之人,才享有該法律所賦予之特權與適用

官方答案

  • 答案:A. 以國籍為基準決定法律適用之對象,凡具有本國國籍之人,不論身在何處,都有遵守本國法之義務

解析

屬人主義(personality principle)係以「國籍」為連結因素,決定法律適用之對象;凡具有本國國籍之人,不問其身處何地,均負有遵守本國法之義務,故選 A。B、C 所述以「領域」為基準,屬屬地主義(territorial principle),其中 C 更強調領域內之人不分國籍均受拘束。D 所述以特定身分或職業決定適用範圍,屬身分法或特別法之規範,並非法律效力所稱之屬人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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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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