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29題

甲承攬乙公司辦公室裝修工程,雙方約定,甲若未於110 年3 月1 日前完工,每逾1 日即給付工程費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下列關於甲乙間違約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甲承攬乙公司辦公室裝修工程,雙方約定,甲若未於110 年3 月1 日前完工,每逾1 日即給付工程費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下列關於甲乙間違約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甲乙間違約金之約定,如契約未另有訂定者,依民法第250 條第2 項視為損害賠償總額預定違約金 B. 法院若認為甲乙間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予以酌減 C. 依民法規定,法院不得就甲乙間之懲罰性違約金予以酌減 D. 甲乙間約定之違約金,雖以金錢為標的,但得約定違約時,以金錢以外之給付為標的

官方答案

  • 答案:C. 依民法規定,法院不得就甲乙間之懲罰性違約金予以酌減

解析

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此項酌減權不因違約金屬於損害賠償總額預定或懲罰性而有不同,實務上懲罰性違約金亦得酌減,故C稱法院不得酌減懲罰性違約金,敘述錯誤。A符合民法第250條第2項「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損害賠償總額」之規定;B即第252條;D符合第253條,違約金得以金錢以外之給付為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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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