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48題
關於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 項第5 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貪污治罪條例第4 條第1 項第5 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行為人應有公務員之身分 B. 應以行為人具有該項職務為前提 C. 公務員職務事項之認定,應以對於該事項具有最後決定權為限 D. 具有職務上之義務而不作為,亦可構成違背職務之行為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公務員職務事項之認定,應以對於該事項具有最後決定權為限
解析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以行為人具公務員身分,且其收賄與職務上行為有對價關係為要件。職務事項不以行為人有最後決定權者為限,只要屬於其法定職務權限或與職務有密切關聯之事項,即足當之;違背職務亦包括應作為而不作為。故C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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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