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38題

父母雙亡且無兄弟姊妹之甲,自幼由祖母乙扶養長大,其後與丙女結婚,無子女。甲死亡時有遺產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卻立遺囑遺贈丁全部遺產。祖母乙得繼承多少金額…

題目

父母雙亡且無兄弟姊妹之甲,自幼由祖母乙扶養長大,其後與丙女結婚,無子女。甲死亡時有遺產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卻立遺囑遺贈丁全部遺產。祖母乙得繼承多少金額之遺產? A. 200 萬元 B. 400 萬元 C. 600 萬元 D. 800 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A. 200 萬元

解析

甲之繼承人為配偶丙與祖母乙。配偶應繼分為三分之二,祖母應繼分為三分之一。祖母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三分之一,即1800萬元×1/3×1/3=200萬元,故祖母可得200萬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