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33題

小明和小美婚後多年求子不得,繼而收養小乖,不久後兩人另得一子,孩子誕生後取名為小好。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小明和小美婚後多年求子不得,繼而收養小乖,不久後兩人另得一子,孩子誕生後取名為小好。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按民法規定,小好出生後小乖即喪失繼承權 B. 小明、小美收養小乖之舉,於民法稱為準正 C. 按民法規定,小乖跟小好有同樣的繼承權 D. 若小明辭世,只有配偶可以繼承遺產

官方答案

  • 答案:C. 按民法規定,小乖跟小好有同樣的繼承權

解析

依民法規定,收養子女與婚生子女在繼承權上享有相同地位,收養成立後,養子女與婚生子女均為繼承人,不受後來另得婚生子女影響。因此小乖與小好有同樣的繼承權。準正係指認領非婚生子女之制度,非收養;小好出生後小乖並不喪失繼承權;父親去世時配偶與子女均為繼承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