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第27題
依預算法規定,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多少?
題目
依預算法規定,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其數額不得超過經常支出總額多少? A. 百分之二十 B. 百分之十 C. 百分之五 D. 百分之一
官方答案
- 答案:D. 百分之一
解析
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用以支應各機關執行預算時偶發的經費不足,其數額不得超過該機關經常支出總額的百分之一。此一上限設計在保留機關應急彈性,同時避免預備金浮濫編列、規避正常預算審議。第二預備金則由行政院另行設定,兩者性質與設定層次不同。故本題正確比率為百分之一,選 D,其餘百分之二十、百分之十、百分之五均非預算法所定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