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47題
有關刑法第137 條妨害考試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刑法第137 條妨害考試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本罪之犯罪主體僅指應考人,不包括頂替人 B. 教育部舉辦之留學考試亦屬本條所稱依法舉辦之考試 C. 本罪為結果犯,如未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不構成犯罪 D. 與依考試法舉辦之考試有關人員洩漏試題,亦構成本罪
官方答案
- 答案:D. 與依考試法舉辦之考試有關人員洩漏試題,亦構成本罪
解析
刑法第137條規範妨害考試罪。第1項處罰對於依考試法舉辦之考試,以詐術或其他非法方法使其發生不正確結果者;第2項規定,意圖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而漏逸或間隔試題者亦同,且第3項處罰未遂犯。故D正確:與考試有關人員洩漏試題,若出於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之意圖,即構成本罪。A錯(主體含頂替人、代考人);B錯(教育部留學考試非依考試法舉辦);C錯(有未遂犯規定,非純結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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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