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17題
有關直轄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直轄市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直接受行政院監督之市,又稱「院轄市」 B. 目前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六直轄市 C. 依憲法規定,直轄市之自治,準用省之規定 D. 人口聚居達125 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
官方答案
- 答案:C. 依憲法規定,直轄市之自治,準用省之規定
解析
憲法第118條明定「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係由法律(地方制度法)具體形成直轄市自治制度,並非準用省之規定,故C錯誤。直轄市直接受行政院監督,俗稱院轄市(A正確);地方制度法第4條規定人口聚居達125萬人以上,且在政治、經濟、文化及都會區域發展上有特殊需要之地區得設直轄市(D正確);現行六都為臺北、新北、桃園、臺中、臺南、高雄(B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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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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